新疆5月1日起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27.04.2015  14:13

  自今年5月 1 日起,新疆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凡是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得收费,禁止自立名目、自定标准乱收费。

  近期,自治区发改委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为企业松绑减负,促进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目前,已形成收费目录。

  清理涉企收费是国家应对经济下行,进一步简政放权,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利好政策。自治区发改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部署,通过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杜绝部分单位和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资源随意向企业“伸手”,为企业自主运营减负清障,促进企业甩开“包袱”谋发展。

  一是摸清底数,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以工商、公安、环保、交通、气象等部门涉企的评价、评估、检验、检测、培训和注册等收费为重点,全面梳理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及垄断企业涉及企业生产、流通环节等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截至目前,全区清理收费单位16881个,涉企收费项目142项。

  二是突出重点,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对1990年以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形成了《自治区级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涉及建设、工商、司法、公安、环保等27个部门58项收费,自2015年5月1日起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凡是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得收费,禁止自立名目、自定标准乱收费。

  三是调查研究,清理进出口环节收费项目。对我区口岸收费情况进行调研,召集财政、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和部分进出口企业召开座谈会,了解口岸收费情况和存在问题,清理了我区涉及进出口环节的31项收费项目,拟于5月份向社会公布《自治区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自治区发改委表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建立以后,将严格控制出台新的涉企收费项目,并将对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实时对外公布确定收费项目、法定的收费依据、合理的收费标准和清晰的收费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常态化公布机制。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企业有权拒绝和举报、投诉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市场调节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将引导双方通过协议或合同确定委托关系,自愿协商,明确服务内容,确定与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