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月2日起可网上缴纳高速路罚款

02.02.2015  12:50

    新疆网讯(记者彭芳 通讯员宋大勇报道)为方便广大驾驶员缴纳交通违法罚款,2月2日起,交通违法当事人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简称:高支队)各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点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只要您是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用户,就可在网上缴纳车辆交通违法罚款。

    2月1日,记者从高支队了解到,这也是高支队2015年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您只需登录高支队网站,便可缴纳车辆交通违法罚款。

    高速路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当事人须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缴纳罚款,逾期每天将按罚金3%的比例收取滞纳金。请驾驶人在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一定如期缴纳罚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网上交罚款具体操作步骤:登录高支队官方网站,网址:www. xjgzd.com,进入主页面,在右下角《便民链接》板块里,点击“交通违法缴纳”,进入非税在线缴费平台(220.171.0.124/finpt),点击“交通违章罚没款缴费窗口”,输入交通管理处罚决定书编号,及处罚当事人身份证后4位编号即可在线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