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国拟于23日加入关税同盟 新疆出口食品企业将遇挑战

17.12.2014  16:28

人民网乌鲁木齐12月17日电(李俊梅)12月17日,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向疆内食品、生产品生产及出口企业发出提醒:积极研究关税联盟的产品技术法规和规范,产品符合按照海关联盟相关技术法规或规范才能够顺利出口海关联盟成员国,以免不必要的损失。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监督处负责人表示,鉴于吉尔吉斯斯坦将于23日加入海关联盟,为帮助新疆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及出口企业稳定外贸市场,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发出此项提醒。

记者了解到,今年11月27日吉尔吉斯斯坦议会批准通过了第二批关于加入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关税同盟的一揽子法律草案。这些法律草案包括许可证体系法、外经贸商品名录法、海关管理法、自由经济区法、海关关税法、税法补充修正案、反金融恐怖主义法等10项。吉尔吉斯斯坦计划于今年12月23日签署关于加入关税同盟的协议,这意味着关税同盟成员国由原俄、白、哈三国增至俄、白、哈、吉四国。

2010年1月1日,俄、白、哈三国签署海关同盟协议,不仅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政策,还对联盟各成员国的产品技术法规、规范和监管也进行了统一和整合。截止2014年6月30日,海关联盟陆续颁布经整合统一后的产品技术法规共计34部,其中涉及食品安全的技术法规及规范就有11部,这些技术法规和规范实施将对我国特别是新疆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贸易将产生不利影响。关税同盟成员国增至俄、白、哈、吉四国后,新疆的产品特别是食品、农产品将面临着新的关税联盟技术法规壁垒,出口难度将加大。

从近年来新疆对外贸易的总体情况来看,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和吉尔吉斯是新疆重要的贸易伙伴,新疆的食品、农产品约60%以上是出口到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和吉尔吉斯等国家,产品主要有番茄酱、杏酱、蔬菜、水果、柠檬酸、浓缩苹果汁、淀粉、方便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