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旅游+少数民族文化”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30.09.2016  18:40

 

新人社函〔2016〕586号

关于举办“旅游+少数民族文化”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92号)精神和《关于自治区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6〕148号)要求,定于2016年11月7-12日,在吐鲁番市举办“旅游+少数民族文化”高级研修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及人数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文化管理部门管理人员、重点旅游、文化县市部门负责人,国内重点旅游、文化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旅游教育、科研院所相关专业人员等共75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研修方式及主要内容

采用专家讲座、实地调研、交流互动等模式。

(一)专家讲座

新疆旅游文化发展总体布局;文化资源与创意转换,与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路径;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一带一路背景下文化旅游项目开发;“一带一路”新疆丝绸之路文化遗址介绍;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模式及实例分析;新疆少数民族文化演艺实例分析。主要讲座专家:

1.齐勇锋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2.李 佐中国科学院研究员,北京市旅游学会常务理事,博士。

3.徐菊凤 北京联合大学休闲与旅游发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

4.田卫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

5.杨兆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开发与规划研究中心主任,新疆旅游研究院副院长,博士。

6.王春燕 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

(二)实地调研

赴吐鲁番博物馆、交河故城、高昌故城、吐峪沟景区参观研修,与当地文化部门相关负责人交流文化旅游发展经验及模式。

(三)交流研讨

交流学习及实地调研的心得体会,总结和反思工作中的经验及教训,提出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困惑,并就文化演艺专题进行讨论。

三、研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8-12日,11月7日报到。

地点:新疆吐鲁番市双城宾馆(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312国道1088号,电话0995-7697777 7698888)

四、 报名方式

请有关省、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及时确定参加研修人员,于2016年11月2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 其他事项

本期研修班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文化厅联合主办,新疆旅游培训中心、新疆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和吐鲁番市旅游局具体承办。

本期研修班费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项资助。参加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研修期间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报到时请携带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研修学时记入继续教育。

六、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旅游局

自治区旅游培训中心

联系人:郭潇潇 张宏成

联系电话:0991-8833199 8853310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刘献红 夏龙江

联系电话:0991-3689696 3689693

附件:

1.研修班名额分配表.doc (下载)

2.研修班报名回执.doc (下载)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