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身份为新疆“加油”今年首家央企落地运行
新疆日报网讯 记者马伊宁、通讯员熊胜报道:2015年元旦,中国石油新疆销售分公司变更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正式在乌鲁木齐注册成立,开始以新的身份为新疆“加油”。
新成立的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由中国石油新疆销售分公司资产出资,注册资金42亿元,业务、资产、人员整体纳入新公司。下一步,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将出售部分股权,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兵团推介或由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招募当地优质企业合资入股,成立合资公司按公司法规定的法人治理结构运行,完成混合所有制及属地化改革目标。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前身为1954年成立的新疆石油公司,是新疆历史最悠久、网点最完善、最主要的成品油零售企业。目前,公司下设14个地市分公司和3个专业公司。拥有加油站1000余座,从事成品油、车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润滑油、非油商品(新疆特色干果等)的销售,成品油年销售量超过500万吨,保障区域遍及全疆各地。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在新疆注册,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响应自治区关于国资改革、央企在疆注册、深化企地合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要求,经中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协商一致,由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改制而来。属地化改革的顺利完成,将为下一步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据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有关人员介绍,公司混合所有制和属地化改革,将实现中国石油技术、人才、专业化管理、品牌、资源等优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市场、劳动力、社会管理等优势的有机结合。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落地”后,将全面吸纳新疆群众就业,按规定把利润与税收最大程度留在新疆,而自治区也将在网络建设、税收政策、零售中准价、开放车用燃气市场、加强油气市场监管、内保队伍建设、推广自助加油等方面支持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的发展。因此,此次混合所有制和属地化改革将实现中石油集团、自治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新合资入股方四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