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林业局完成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使用林地报批手续

22.08.2016  16:38

8月17日,新疆全区最大抽水蓄能电站林业相关报批手续已上报国家林业局。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林业相关报批手续仅用4天完成,预计国家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文件九月份下达。

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拟用地总面积397.9公顷,其中拟使用林地总面积308.0352公顷。按使用期限划分:永久使用林地294.4865公顷;临时使用林地13.5487公顷。按地类划分:有林地127.5470公顷,疏林地2.0089公顷,灌木林地97.9540公顷,宜林地80.5253公顷。该项目拟采伐林木总数62314株,森林类别为公益林,屈原为天然,优势树种为杨树、柳树、榆树、云杉等。

据了解,阜康市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总投资83.6亿。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昌吉州阜康市境内,电站上水库位于白杨河干流左岸西岔沟内,下水库位于白杨河干流上。电站总装机规模为120万千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的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设计年抽水电量32.1亿千瓦时,设计年发电量24.1亿千瓦时。

电站建成后,将承担新疆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任务,在提高系统安全可靠性和运行经济性的同时,促进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合理消纳和节能减排,同时,电站还可改善当地环境状况,发展旅游业,为当地创造劳动就业机会,从而带动当地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