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行正式获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

14.10.2016  19:34

亚心网讯,记者13日从新疆银监局获悉:历经4年多努力,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行”)10月10日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

(新疆银行是自治区新设成立的第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中国银监会成立13年来批准设立的第二家城市商业银行。其的成立是中国银监会具体落实两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重大支持举措,是新疆地方法人银行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将极大丰富新疆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体系,为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打造区域国际金融中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起到积极作用。)

自治区筹建新疆银行的意愿由来已久。2012年1月10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组建“新疆银行”;同年10月8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就加快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推进组建新疆银行工作做了明确部署;2013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上报《关于组建新疆银行的请示》;同年9月,中国银监会统筹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意见后,向国务院上报支持新疆组建新疆银行的请示;2013年12月30日,国务院同意由新疆自治区政府与兵团共同组建一家新疆地方法人银行;2014年10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新疆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新疆银行组建工作;2015年8月,新疆银行筹建工作组成立。至此,新疆银行筹备工作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

按照中国银监会的批复,新疆银行总部设在乌鲁木齐市,银行类别为城市商业银行。新疆银行筹建工作组将在6个月以内完成筹建工作。(下一阶段,新疆银监局将督促指导新疆银行筹备组做好制度建设、框架搭建、开业申请材料准备等各项开业准备工作,并为其开业开通绿色通道,争取新疆银行尽早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