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野外文物看护员每人每月补助两千元

19.12.2017  21:11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文物局了解到,自治区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护人员专项补充经费,自2018年列入自治区财政年度预算。今后,野外文物看护人员每人每月将可获得2000元生活补助。

  据了解,由于缺乏专项财政资金保障等措施,许多地区的野外文物看护员队伍缺乏稳定性,野外文物安全状况堪忧。为此,今年3月,新疆召开自治区文物工作专题会议,决定设立自治区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护人员专项补充经费。

  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按照新疆无人值守的47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长城烽燧,配齐每处两名文物看护人员,共950名,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助的标准,每年核拨2280万元。这笔专项补助经费已于11月下发到地方财政。

截至10月底新疆市场主体达223.6万户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任华、通讯员赵婷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10月底,新疆登记在册市场主体223.中国新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