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通报四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06.01.2015  15:36

  1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2015年首次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对陈敏等4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复发,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开通了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

   自治区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问题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对因监督管理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屡禁不止、屡纠屡犯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确保党的纪律成为刚性约束,党风政风深入持久改进。

   据了解,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国共查处问题77606件,处理人数10216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1338人,包括新疆在内的31个省区已建立起了月通报制度。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网址为www.xjjct.gov.cn,来信请寄至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0号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信访室,举报电话:(0991)12388。

   通报案件

   ●喀什地区司法局调研员陈敏用公款发放纪念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石油新疆培训中心借举办高校年会之机组织参会代表公款旅游,该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艾尔肯·居满作为此次会议的具体组织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塔城地区托里县阿合别斗乡阿合别斗村党支部书记、村长托里恒·那斯不汗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哈密地区哈密市公安局看守所部分民警利用工余时间打麻将,该所教导员唐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邓仕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