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

14.11.2019  21:33

  新华社乌鲁木齐11月13日电(记者阿依努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提出,新疆将通过招聘计划实行备案制、自主设置岗位条件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

  按照意见规定,新疆明确提出将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扩大自治区级以及各地州市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自治区级事业单位可自主设置岗位条件,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自主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自治区级以及各地州市级事业单位可根据招聘计划和实际需要自行组织招聘人才,也可参加自治区人社部门每年统一组织的赴内地春季和秋季人才招聘会,采取授权、委托、资助或购买服务等灵活方式,及时补充急需紧缺人才。

  为推进意见实施,新疆将在高等学校、公立医院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探索机构编制备案制试点,允许高等学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在核定的编制限额(人员控制数)内自主确定编制使用计划,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地县事业单位人才招聘编制使用计划,则由地州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予以审核批准。

新疆构建激励机制全方位“引才”
  新华社乌鲁木齐11月14日电(记者阿依努尔)记中国新疆网
截至10月底新疆市场主体达223.6万户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任华、通讯员赵婷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10月底,新疆登记在册市场主体223.中国新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