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跨省就医结算将增两类人员

11.01.2018  20:21

2018年,新疆将把外出务工者、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1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目前,我区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转诊转院、异地工作4类人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两个险种已全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今年,外出务工者、外来就业创业人员两类人员也将被纳入其中。

自治区社保局总会计师王巍介绍说,近年来,我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了跨地区有组织转移就业,其中转移到内地就业的人员,如果和当地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按规定参加了社保,在当地看病可以报销;但如果转移就业人员在当地没有参保,就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今后,我区将把这一类人群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而外地来疆务工人员如果没有在转出地或转入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也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王巍介绍说,今后我区将对这类人群进行参保登记,也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在他们务工期间撑起“保护伞”。

与此同时,我区今年还将考虑将更多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到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目前,我区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有522家;2017年我区各类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953人次78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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