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跨境人民币结算4年增长4.4倍
“一带一路”建设提出以来,新疆跨境金融你来我往,扩大了沿线国家双边本币结算的范围和规模,推行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鼓励来新疆投资的各国外资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实现投资项目互利共赢。
目前,新疆跨境人民币业务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国范围内在新疆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企业由 2013 年的 343 家增长到2360家,增长了5.8倍,跨境人民币结算涉及的境外国家和地区从43个扩大到86个。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世界上首个跨境的经济贸易区和投资合作中心——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为例,2013 年至今,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出台了《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为辖内实体经济提供更加全面、优惠的人民币金融服务,实现企业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目前已有 6 家试点银行入驻合作中心。
“新疆周边国家中,我国已实现人民币与哈萨克斯坦坚戈、俄罗斯卢布、巴基斯坦卢比、蒙古图格里克和塔吉克斯坦索莫尼等货币的直接挂牌,为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发挥主要结算货币职能奠定基础。”该负责人说,截至2017年3月末,新疆辖内人民币对坚戈银行柜台累计交易5220.9万元人民币,人民币对卢比现钞累计交易0.54万元人民币,人民币对索莫尼现汇累计交易2175.4 万元人民币,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性进展。
“业务的发展推动了新疆辖内企业更多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减少了通过美元套算的二次环节,节省了企业的汇兑成本,推动企业从境外获取低利率的人民币融资,帮助企业解决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初步估算,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以来,为辖内企业节省成本上亿元,有力支持了新疆的对外开放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