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让更多的服刑人员吃上“技能饭”

13.12.2014  02:08

  人民网乌鲁木齐12月12日电(通讯员 王慧) “年底我就刑满释放了,有了职业技能中级证书,我一定能靠自己的本事和能力吃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我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技能,很担心自己回归社会不能自立,现在我不仅学会了摩托车维修,还拿到职业资格证书,我相信自己将来一定能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12月12日,取得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的新疆监狱服刑人员孙春刚(化名)开心地说。

不用花钱,就能学习到职业技能,做梦都想不到。”服刑人员艾力克木(化名)高兴地说:“我们家的条件不好,我一直喜欢家电维修,现在终于如愿以偿了,我一定要好好学”。

为使更多的服刑人员在刑释后能够掌握一技之长,较好地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一分子。多年来,福海监狱坚持长期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个人爱好与社会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初步建立起了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不定期邀请社会专业院校讲师、学者到监狱,开展师资力量培训和专业讲座;监狱党委积极协调,与阿勒泰地区技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定期开办砌筑工、农机修理、摩托车维修、缝纫裁剪、蔬菜种植、等10余个工种,每年开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2个班次,培训人数达到1000余人次,考核取证率达到98%。截止目前,监狱已有958名服刑人员取得职业技能初级证书,10人拿到了中级证书。

为充分调动服刑人员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监狱投资近10万元建立了实操培训场所;监狱连续多次与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地区技校三家单位举办服刑人员砌筑工、创业设计大赛,为罪犯刑释后自主创业奠定了基础,并邀请创业成功的刑释人员来监开展帮教活动,介绍创业历程,传授创业经验;借力将就业形势政策请进监狱,建立一站式服务培训教室,按月在出监教室内公布克拉玛依、阿勒泰地区社会用工的信息模拟罪犯刑满释放后与各单位发生联系的场景,培养罪犯适应社会的能力。

古语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近年来,福海监狱开展的一系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把一个个服刑人员培养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同时也为服刑人员树立改造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