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得到有效清理

15.02.2019  12:11
  新疆日报讯(记者王亚芸 通讯员阿尔达克 · 阿庆报道)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经过一年时间的集中整治,新疆涉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16个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违法违规矿产开发、石油开采、渔业养殖、旅游开发等活动得到有效清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艾比湖、塔什库尔干、中昆仑、帕米尔等4个自然保护区已全部完成违法违规矿产开发、石油开采、渔业养殖、旅游开发等方面问题的整改。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关停和拆除61处能源设施,占全部能源设施的81.3%;阿尔泰山两河源自然保护区内78个探矿权已全部得到清理,并按序时整改进度注销了60个探矿权;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已拆除建筑设施57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成立林业和草原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22个自然保护区开展了两轮“全覆盖”严督实导。同时,联合环保、住建、畜牧等部门,对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开展了大检查。林草局积极推动“一区一法”立法工作,由原自治区林业厅制定申报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18年12月29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实施,推动了自然保护区地方立法工作。2018年9月7日,制定出台了《自治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了中央财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900万元。建立了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生态监测、监控及管理大数据平台,并与部分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实现了实时共享,开展科学考察和基础数据调查,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

  据介绍,下一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按照自治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交账清单、时间节点,积极督促各地州抓紧落实整改工作,按照“一个销号问题,一个备案报告、一份销号确认表、一本销号台账”等要求完成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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