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曝光税收违法案件

06.02.2015  12:44

    新疆日报讯 新疆库尔勒豪君温州大酒店少缴税款案:2012年5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按照该局2012年餐饮业专项检查的要求,对库尔勒豪君温州大酒店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的涉税情况进行了立案检查。查实该酒店存在未如实申报营业额;虚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30份,发票票面金额合计63.19万元;使用并开具面值为500元的假定额发票189张,发票票面金额合计9.45万元。造成该酒店少申报缴纳营业税73.42万元、城建税5.14万元、教育费附加2.2万元、个人所得税45.32万元,合计126.08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16号令《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巴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向该酒店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追缴该酒店上述少缴的税费合计126.08万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共计23.92万元;并处罚款10万元。2014年7月该纳税人以自动履行方式缴纳了税款126.08万元、滞纳金23.92万元、罚款10万元,合计160万元,此案件现已执行完毕。

    (自治地方税务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