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纪委书记4月起专职反腐

05.02.2015  04: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4月1日前,要清理完分工和兼职。这是记者4日从自新疆纪委获悉的。

据初步统计,新疆本级派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中,兼职和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分别占35.4%和36.9%;地(市、州)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中,兼职和分管其他业务的分别占50%和71.4%;县(市、区)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中,分管其他业务的多达90.7%。

新疆日前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区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通知》,要求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兼任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学会、协会、议事协调机构领导职务,须报上级纪委批准。

新疆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卸掉“副业”,聚焦纪检执纪主业,就是要求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不变,保持反腐败的力度和节奏不变,不松懈、不停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之以恒纠“四风”。(邓仕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