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02.08.2018  15:54
  新疆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预计今年将为企业减少支出30多亿元

  亚心网讯(记者张云梅)8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今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新疆将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预计2018年将为企业减少支出30多亿元。

  根据《关于自治区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新疆从2018年起具体降费政策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暂按19%执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暂按0.5%执行;在保持行业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自治区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孙战学说,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的,可停止下调。

  在此次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之外,新疆医疗保险继续执行《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座谈会精神企业不再为退休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就是说,新疆企业不再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的退休、退职参保人员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也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支撑能力,继续执行2015年以来下调的生育保险费率,或调整统筹地区生育保险费率。

  孙战学说,新疆自2016年出台降费政策后,极大程度减轻了企业负担,为自治区经济发展、企业吸纳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新疆参保人员的各项待遇并未因降低企业费用而受到影响。

  今年7月26日,新疆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圆满完成就是最好的例证。此次调整是企业退休人员连续14年调整,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第三次同步调整,共涉及138.1万退休人员,比规定时间提前5天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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