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籍优秀自费留学奖学金助力更多优秀人才

06.04.2016  17:29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新疆籍自费留学生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自费留学生回国回疆工作,为国为疆服务,对实施“科教兴新”、“人才强区”战略做出贡献,新疆自治区于2011年设立“新疆籍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该奖学金奖励对象是,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和预科学习阶段)、年龄40岁以下的自费在读的新疆籍各民族优秀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向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少数民族优秀自费留学生倾斜奖励。奖学金资助额度平均为5万元人民币。2016年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制中已安排690万元用于支持该项目。为使新疆籍优秀留学生能广泛参与奖学金项目,更充分的准备和提交材料,今年对该项目申报时间适当延长,当前申请和受理工作正在抓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