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分四级 看颜色知轻重缓急

02.09.2015  12:58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张向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下称“预警信息”)依据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和四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8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管理办法》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或保障自治区重大活动正常开展,以各级党委、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名义发布,需要公众予以配合的重要提示性信息,参照本办法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管理办法》所称预警信息是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事件已经发生或已经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仍有可能发生次生、衍生灾害,迫切需要面向社会各界和公众发布预警及相关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实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分类、对外统一发布的原则,及时、准确、无偿发布与传播。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信息的类别、影响时间和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措施建议、咨询电话和发布部门、发布时间等内容。

  各职能部门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预警信息,必要时召集有关专家进行会商。

  《管理办法》还对涉及两个以上地(州、市)的预警信息应该如何发布,预警信息内容起草、编制、签发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