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税改“多箭齐发” 今年以来全疆减免税59.7亿

22.09.2014  13:21

        亚心网讯(记者王玉召报道)今年,新疆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年”,行政审批不断下放、制度改革不断升级。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财税体制改革始终被摆在突出的位置。

        小铺子”可享“大政策

        去年刚毕业回疆的大学生王雅雯在乌鲁木齐市开了一家休闲食品店,虽然开店到现在还不到一年时间,但她已经享受到了减税带来的“福利”。原来,从去年11月起,新疆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也就是说,经过相关部门审定,如果王雅雯月收入未达2万元即可免税。

        “创业能赚钱还不用上税。”王雅雯赶上了税制改革的春风,不仅如此,按照新疆最新的减税政策,今年起,她还能享受大学生创业干个体连续三年减免9600元的税收政策。

        由此看来,今年新疆在税制改革方面的成效,不仅仅惠及大企业、龙头企业,还兼顾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提起减税政策,就不得不提“营改增”,以乌鲁木齐市为例,截至今年8月底,“营改增”试点运行一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新增纳税人超过1万户,97%的试点纳税人的税负不同程度下降,累计减税13亿元。

        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地,“营改增”试点行业的经济规模与税收规模也基本保持同步增长,增幅最大的三个行业以物流辅助服务业、广播影视服务业和文化创意服务业为主。不难看出,税改不但活跃了市场经济,为新疆经济结构优化注入了新鲜血液,也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数量增加,结构改善等。

        利好政策频出促进税改提速

        自去年8月起,“营改增”在新疆试点铺开以来,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减税、免税的利好政策,惠及面也在全疆陆续铺开。

        去年9月起,个税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并扩大了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去年10月12日,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年底并扩大范围与全国同步铺开;

        今年6月起,新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今年9月,新疆出台政策,大学生创业干个体,可连续3年享受每年9600元的税收减免……

        连续、密集、卓有成效的减税、免税政策释放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强烈信号。减税,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免税,减少市场主体财政负担、释放活力、活跃经济。

        来自自治区国税局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今年全疆共计减免税59.7亿元,其中减(抵)免企业所得税38.27亿元,减免增值税13.4亿元,减免消费税2.8亿元,减免车辆购置税1.5亿元。

        去年,全疆享受差别化特殊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达178户,减免企业所得税2.74亿元。这表明中央支持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税收政策效应已逐渐显现。

        今年以来,西部大开发、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税收政策以及地方减税政策等相继进入落实阶段,税收减免额度明显。自治区国税局企业所得税处负责人介绍说,今年,自治区国税系统清理审批事项、加大审核力度,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减税是改革的突破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任务之下,把财税制度改革放在重要的位置,并明确提出,在完善税收制度方面要稳定税负、优化结构、完善税制和规范管理。

        自治区国税局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新疆享受优惠税收政策项目种类多,享受优惠税收政策户数较多的是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喀什、霍尔果斯开发区税收优惠、新疆困难地区“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等区域性优惠政策户数明显增长,且优惠税额增长较大。

        新疆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副教授胡国良介绍,以往在税种税率较高的情况下,会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随着劳动力成本提高,微利企业就会面临资金困境,减税、免税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之一。

        “新疆发展第三产业的基础薄弱,减税能让其向生产型企业方向转变,优化经济结构。”胡国良认为,目前,新疆面临援疆等优势,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叠加加速了新疆经济发展,但要把新疆的税制改革落到更深层次,就需要国家以及自治区部署,引导税收在地方的留存比例,带动新疆本地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