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外送赣津苏三地

07.10.2016  00:08
  记者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获悉:截至9月26日零时,已有7928万千瓦时电量由新疆通过特高压输电通道送往天津。

  9月初,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在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开展新疆跨区送往江西、天津、江苏的“电力援疆”挂牌交易,交易电量规模为15亿千瓦时。

  据了解,今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启动“电力援疆+市场化”跨省外送电工作,最终促成江西、天津等7省市落实援疆电量,签订2016年跨省送电框架协议并建立了长期联络机制。赣津苏3个省市将通过特高压电网接纳15亿千瓦时来自新疆的绿色电能。广东省、北京市、湖北省、湖南省等4省市确定2016年将购入疆电合计20.5亿千瓦时,后续工作正在开展。按照已确定的7省市2016年消纳援疆总电量35.5亿千瓦时为基准,相当于就地转换标准煤113.6万吨以上。

  “电力援疆”合作框架协议确定,跨省跨区送电由送电、受电市场主体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在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协商并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量、价格,建立长期、稳定的电量交易和价格调整机制。

  目前,新疆电网具备“两交一直”外送通道,实际外送能力为800万千瓦,其中交流一二通道为300万千瓦,天中直流为500万千瓦。同时可通过灵宝、德宝、宁东、宁绍、江城等直流工程和区域电网间联络线将援疆电量转送至华中、华北、华东等电网以及南方电网。“十三五”后期,准东—皖南特高压直流工程投运后,援疆电能输送通道容量将更加宽裕、输送方式安排将更加灵活。

截至10月底新疆市场主体达223.6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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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疆电外送新能源电量占比超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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