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04.06.2017  12:13
原标题:全区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2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表明:2016年,全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略有下降,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略有好转;全疆河流水质总体为优,出入境断面水质优良,湖库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全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为优;城市声环境质量较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疆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温玉彪介绍说,2016年,新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环保主体责任,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疆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不断增强,环境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公众满意度稳步提高。

公报》显示,全疆1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7.0%,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19个城市中阿勒泰、塔城、克拉玛依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016年,全疆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绿洲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森林覆盖率持续上升,草原生态环境得以改善,天然草原高峰期综合植被盖度、高度、鲜草产量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的历史最高水平。

2016年,新疆加大了违法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全疆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4049人次,开展日常监管污染源企业总数12703家次,其中实施“双随机”(执法人员、检查企业随机抽查)监管污染源8229家次,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1271个。

又讯 6月3日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2016年,乌鲁木齐空气质量在74个重点城市中名列62位,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46天,同比增加8天。

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戴晶介绍,去年乌市突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首次分区(县)按月下达考核任务,组织实施29项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并通过实施重点用煤企业冬季限产、拆并1072台燃煤小锅炉、新增“电采暖”供暖面积92万平方米等措施,使2016年全市原煤消耗总量较2015年下降170万吨。

2016年,乌鲁木齐市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全年完成56个大气污染减排项目,实现减排二氧化硫4455吨、氮氧化物8660吨;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全年查处“无标车、黄标车”闯禁行违法行为2万余起,淘汰黄标车1.12万辆;开展重点区域污染综合防治,完成机场片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乡镇工业小区、零星分散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关停小企业40家,发放补偿资金1.89亿元。(王亚芸 李涵之)

(责编:李龙(实习)、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