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环保部门发出倡议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

13.02.2015  11:54

   本报乌鲁木齐2月12日讯记者杜文静报道:在春节来临之际,新疆环保系统发出“不燃放烟花爆竹,为‘把新疆建设成为最洁净的地方’作贡献”的倡议书。

   倡议书说,燃放烟花爆竹是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使空气中二氧化硫和PM2.5的浓度急剧增加,并随之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会严重影响和损害人体健康。

   倡议书倡导大家从自身做起,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维护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选择低碳环保的庆祝方式,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方式传递喜悦和欢乐之情,呼吁广大群众从不燃放烟花爆竹做起,以实际行动为“把新疆建设成为最洁净的地方”作贡献。

   倡议书由新疆环境科学学会、新疆生态学会、新疆环保产业协会、新疆环保老科技工作者协会、新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合发出。

   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张春贤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新疆建设成为最洁净的地方,谱写美丽中国的新疆篇”,这是继自治区党委提出“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坚持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道路和“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理念后的又一新理念,这一理念对我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导向作用,也是全疆各族人民的新期待、新目标和新任务。为贯彻落实这一理念,全疆各族群众都有责任和义务,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节日期间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做起,以实际行动为建设洁净新疆出份力。

   据了解,环境保护部近日也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划定禁限放区域,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少空气污染,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