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污染企业不满局长举报打官司 

24.11.2014  13:13

污染企业不满局长举报打官司

法院:证据确凿支持昌吉市环保局处罚决定

因为直接在露天中切割汽车配件引起燃烧, 致使浓烟废气直排空中,新疆昌吉市环保局对这家 “肇事” 企业进行处罚时, 却被这家企业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近日, 昌吉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查明后, 一审驳回了这家修理厂的诉讼请求, 对环保局的处罚决定给予了支持。据了解, 这是昌吉市首起环境污染行政诉讼案。

23日, 记者从昌吉市法院了解到, 2014年5月16日, 昌吉市环保局局长徐斌在途经昌吉一家名为鑫顺汽车修理厂的企业时, 看到这家修理厂有废旧汽车配件正在燃烧, 浓烟滚滚, 污染严重。

徐斌立即下车用手机拍照留证, 并立即举报。接到举报的环保监察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虽然修理厂发现有人拍照立即处理了焚烧现场, 但焚烧过的痕迹仍然清晰可见, 执法人员依法立案处理。

昌吉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杨元春说, 工作人员又先后两次去企业现场调查, 送处罚决定书, 均被企业拒绝。2014年8月18日, 昌吉市环保局对该修理厂作出行政处罚, 认定该厂焚烧废旧汽车配件,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 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规定, 对其处以两万元罚款。

而修理厂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原因有两方面, 其一, 修理厂认为废气直排空中, 是切割汽车配件燃烧的明火所致, 不是企业恶意排放, 其二, 认为举报人徐斌是环保局局长, 在举报和拍照时未出示证件, 表明身份, 程序不合法。

但环保部门却认为, 不管企业何种原因导致废气直排, 造成污染已成事实, 徐斌虽然是环保局局长, 同时也是一位市民, 有权举报违法行为。昌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后判定:修理厂污染证据确凿, 徐斌现场拍照举报, 包括环保局指派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进行行政处罚, 整个程序合法。驳回修理厂的诉讼请求, 支持环保局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 近年来昌吉市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仅2013年, 查处的环保案件及罚款金额均超过了前5年的总和。2014年实施蓝天行动, 空气质量与去年比优良天数增加4个百分点, 预计全年达92%。 (赵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