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办学校教师工资将实行“集体协商”制度

22.12.2014  11:48

     新疆日报网讯 (蒋夫尔)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获悉,为维护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新疆将建立民办学校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建制率达到90%以上。

  据了解,一些民办学校教师的工资待遇,存在由举办者自己说了算的现象,民办学校教师往往没有发言权,或者处于弱势地位。为解决这个问题,切实维护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新疆将全力推进在全区民办学校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举措,并提出了明确的“日程表”和“路线图”。

  同时,针对民办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薄弱问题,新疆将加快民办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要求各单位深入研究民办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的难点、要点、重点,把握民办学校教代会特点,设计最佳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实现民办学校教代会建制率达到100%,切实维护好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