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查处统计违法行为759起 警告492家单位

27.01.2015  00:49

人民网乌鲁木齐1月26日电(徐蒙 实习生王忆晴)26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4年,新疆共查处统计违法行为759起,对492家单位给予警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局长王忠山表示,2014年,新疆统计局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提高统计行政能力。重视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原则。扩大统计“六五”普法效果,推进“法治六进”工作,借助新闻媒体,创新普法形式。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配合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监督、指导各级统计机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集中力量对博州、塔城地区所属的11个乡镇、61家企业开展统计巡查工作。全年共查处统计违法行为759起,立案657件、结案639件,对492家单位给予警告,对70家单位处以罚款,在各大新闻媒体曝光统计违法案件46件。

新疆各地统计机构恪守“四条红线”,严格遵守联网直报规定,保证调查对象独立填报,做好填报指导服务和数据审核,做到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按照国家局要求,新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进行认真检查和梳理,圆满地完成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