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林科院荣获水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

02.07.2015  13:02

近期,新疆林科院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召开的民族工作会议暨“两模范”、“双五好”创建活动表彰大会上荣获 “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了奖牌。

多年来,新疆林科院始终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一个林业研究院“强基础、促和谐、谋发展、出成果”的重要思想基础。以多种形式、多种层面教育宣传民族政策,形成了各族职工团结和谐融洽的林科人文环境,共同推动了林业科研事业持续发展和取得丰硕成果。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2014年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单位、模范社区(村)的创建活动中,严格按照创建要求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活动。全院各族职工发扬“团结、创新、严谨、务实”的林科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民族团结,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为林科院的发展进步凝心聚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我院以自治区“访惠聚”活动、林业科技服务为载体,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和送温暖活动,以技术服务基层促进林农增产增收和产业发展,把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到实际工作中,为我院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的创建增添了亮点和特色。

(新疆林科院 陈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