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林科院召开维稳工作会议
9月21日上午,新疆林业科学院召开维稳工作会议,传达贯彻9月17日自治区召开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及林业厅党委书记曹志文的具体要求。全院干部职工98人参加。
会上,院领导首先传达了陈全国书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讲话精神,陈书记提出要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各项工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是引领新疆工作的旗帜和方向,新疆的一切的工作都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来谋划来推进,树牢“一个总目标”,贯穿“一条生命线”,把握“两个关键点”,健全“一套好机制”,做到“四个努力实现”,营造“一个良好局面”,抓好六个方面工作,特别提出要加强环境保护,努力建设美丽新疆。
院领导指出,自治区会议结束后,林业厅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陈全国书记重要讲话,对林业系统学习贯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曹书记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业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在新疆没有稳定一切都为零”的思想,不断强化“落实总目标是重大政治任务、是重于泰山的政治责任”的意识,要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总目标,作为统领林业工作的总纲、核心任务、旗帜方向和着眼点着力点,全力抓好支持脱贫攻坚、开展“访惠聚”活动、争取国家支持重点项目、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等工作,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新疆建设。
院领导强调,根据自治区和林业厅会议精神,结合林科院实际,一是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切实抓好安保维稳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二是协助配合社区警务室整治院里秩序。所有出租房屋的职工必须到社区警务室办理出租户备案管理手续,否则不发放门禁卡,对不配合的职工全院通报批评,严重的年底不予评优选先,扣发精神文明奖金,此项工作于9月27日前完成;职工养犬,根据《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规定》,犬高不得超过35厘米、取得卫生检疫部门的免疫合格证并到派出所领取养犬证,违反上述规定的没收并处罚款1000元,此项工作要在今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针对个别出租房屋性质发生改变,擅自把住房变成食堂、宿舍等现象,院里明确要求严禁在新建高层开办食堂,违规者在10月15日前拿出整改意见;三是新装门禁卡不得转租或转卖他人,不得破坏门禁系统,违者将严肃处理。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和公务车辆管理。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记科研工作决不能以忽视职工安全为代价,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公车私用。五是近期根据林业厅要求,成立了林科院督查小组,督查林科院维稳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院领导要求,当前的工作重点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更好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各级人员要始终牢记维稳工作无大小,没有跟维稳工作无关的人、无关的单位,我们都要把在维稳工作中所承担的安保职责履行好,都要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贡献。
(林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