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林业科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13.12.2016  15:07

新疆林业科学院在自治区文明单位“零基启动”创建工作中,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院党委书记、院长为正副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林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做到组织领导、人员机构、资金投入、检查监督、奖惩激励和动态管理“六到位”。并将创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林科院在创建工作中突出思想道德建设内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一是举办“道德讲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题,身边人讲身边事,传播凡人善举,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激励干部职工崇德向善。

二是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在全院印发《精神文明建设应知应会》,制作《乌鲁木齐市民公约》和《致各族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板报,通过局域网、短信平台、LED大屏进行公民道德宣传,增强干部职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

三是开展公益活动。林科院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培养下一代青少年为责任,向乌鲁木齐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认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少年读本》200册,赠送给中小学生阅读学习。全院职工为林科院“访惠聚”驻村点的贫困群众捐赠衣物1200多件。机关联合二支部党员捐款资助林科院社区维族儿童完成学业;机关联合一支部党员为身患重病的退休职工捐款;现代所党支部为贫困家庭子女捐资助学;园林所党支部为乌什县维族儿童资助医药费。我院走访慰问林科院社区保洁员、参加辖区交通路口文明值守和公交车站值班、擦洗公交岗亭、站牌护栏和宣传栏、捡拾绿化带内垃圾。广大职工用自己的行动做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践行者。

四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加强中国梦、马克思主义“五观”、新疆“三史”、“四个认同”和“爱国守法”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各族职工互相尊重、互相欣赏、互相包容,推动各族职工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全院职工平等、团结、友善、互助蔚然成风。

五是开展“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签名和“文明餐桌”倡议。全院上下凝心聚力,“文明处室”、“文明家庭”创评率达100%。

六是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双创”工作部署,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和《文明城市测评调查问卷》,与地方政府联动,做好各项工作,以“双创”为载体提升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经过区市两级文明办检查验收,林科院符合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现已公示。

(林科院办 刘卫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