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09.12.2014  20:04

新疆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意见》,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防控资金投入明显加大。2014年积极争取国家防治补助资金2000万元,自治区财政列支森防经费6400万元,地级财政列支森防经费920万元,县乡财政投入防治资金6274万元,全年各级财政用于森防资金达15594万元,形成了较为稳定的森防资金来源渠道和各级财政共同支持森防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是防控体系基本建成。截至2014年,共建成测报站(点)658个、重点景区防控体系8处、检疫检验实验室14座、检疫执法队96支、临时检疫检查站27个、木材检查站检疫设施16处、应急防治服务队568支、药剂药械库储备库499座,配备各类机动施药机械近万台,基本构建起了以特色林果为主的防控网络。

三是森防机构队伍得到加强。全区15个地州市、72个县市森防检疫机构完成了“”改“”,4个地州升格为副县级、28个县市升格为副科级。全区发展培养专职测报员450名、兼职监测员9265名,专职检疫员620名、兼职检疫员865名,防控队伍迅速壮大,工作力量明显加强,检疫执法主体地位更加突出。

四是“双线”目标责任全面落实。通过签订“双线”目标责任书,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修订完善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关键环节的重点督查和日常督导,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为落实防控工作职责,客观公正、准确评价各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情况,对全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10月下旬,国家林业局对新疆《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新疆被评为优秀等次,并在11月22日国家林业局组织召开的全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现场会上作了先进典型交流,新疆林检局被评为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

(新疆林检局  肖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