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残联依法行政管理立竿见影

11.05.2015  22:03

昌吉市残联为积极响应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开展残疾人工作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残联依法行政行为和提高执法水平。落实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坚持规范执法,强化行政职责。行政执法人员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定期参加有关知识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依法行使职权,努力做到文明执法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同时,规范了《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和《盲人按摩机构资质审核》等工作程序,为残联依法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供程序上的保障。

二是坚持宣传先行,营造依法行政氛围。市残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全面开展以残疾人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注重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减少在行政执法中的盲目性和不规范性。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内容合法、主体规范。

三是坚持政务公开,实行民主监督。市残联建立和完善了残联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检查监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案件报告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法,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使我市残疾人工作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昌吉市残疾人联合会李宁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