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出台新政招揽英才

08.02.2017  08:03

  近日,新疆昌吉州出台了《昌吉州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明确了每年昌吉州政府设立5000万元引进人才专项资金,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进行扶持。

  《办法》明确了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要符合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主导产业、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需要,涉及新能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新材料、公共安全、旅游、金融、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发展急需的创新创业团队及个人,包括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紧缺人才3个层次。

  为吸引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来昌发展,《办法》在资金、科技、融资、生活、税费减免等方面提供集成扶持。对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给予50-5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对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分别提供创业扶持资金20-100万元的扶持资金。州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可根据引进人才项目投资情况提供10-30%的跟进配套投资和最高1000万元的融资支持。对引进人才创建国家、区、州级工程技术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的,分别给予10-200万元的资助。鼓励各类企业采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股权期权激励等方式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分配可按最低70%、最高90%的比例用于奖励团队和个人。对引进人才创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以财政奖励方式返还。对创新创业团队及个人分别提供不低于100-300平方米创业场所,对创新创业个人分别提供不低于100-150平方米的公寓或20-50万元的购房补贴。另外,还对引进人才在配偶安置、子女就业就学、体检疗养、推优评先、评聘职称方面予以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