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疆文化网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_新文发〔2015〕75号

25.11.2015  16:3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各地(州、市)文体广新局,自治区文物局、新疆艺术剧院,文化厅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文化厅门户网站---新疆文化网现已改版测试完毕并实现平稳运行。为扎实推进自治区文化系统电子政务工作,不断丰富新疆文化网的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和文化宣传工作的效率,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上报

为充分利用网站栏目资源,提高网站内容的发布效率和更新频率,新版新疆文化网对栏目结构进行了重构和整合。信息内容上传由各地(州、市)文体广新局、厅系统各单位、处(室)信息员凭厅电子政务室分配的账号登录新疆文化网投稿系统自行完成。相关教程可到新疆文化网“公共服务”频道下的“资源下载”栏目下载。账号分配请参见附表一。

二、职责分工

为更直观地了解网站新的栏目结构,保证网站各栏目内容能定期按要求更新,请对照《新疆文化网栏目结构及信息上报职责分工表》(见附表二),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信息。

三、信息审核

为切实保障信息内容安全及新疆文化网的内容质量,各地(州、市)文体广新局和厅系统各单位、处(室)分管领导是信息审核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把好内容审核关。各类信息经领导审核后,通过新疆文化网投稿系统报送。存在主题不突出、中心不明确,语句不通顺、有错别字等问题的信息将不予采用。

四、报送规范

(一)内容

1. 抓新闻点。 信息内容要开宗明义、简明扼要、文字精炼、重点突出,注重文化特色和工作亮点;

2. 严控篇幅。 应当秉承一事一报、控制篇幅的原则,信息篇幅一般控制在800字以内,重大事件一般不超过1500字;

3. 要素齐全。 信息稿件应具备新闻稿件的“六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

4. 结构完整。 信息稿件行文结构可参考新闻稿件的结构,即标题、导语、主体、背景、结语;

5. 图文并茂 。动态信息稿件尽量配图报送,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等信息稿件至少配1-2张精选图片,以便新疆文化网和文化厅微信公众号同时刊用;

6. 用语规范。 标题精炼,主题突出。导语开门见山,正文切忌空话、套话、虚话,注意避免地名、人名、日期不全,禁止使用“我市、我局、我单位……”等内部简报用语;

7. 避免重稿。 同样主题、内容的信息报送一次即可,切勿重复报送。类似内容的稿件,请汇总整理为一篇信息后上报。

(二)格式

上传内容(尤其是网页转载内容)需先将格式清除后(复制到文本文档或WORD文档中,将格式和网页链接进行清除),然后重新设定信息内容格式:字号16PX(小四),行间距1.75(固定值  20磅),图片不大于2MB,分辨率600*400(可使用美图秀秀批处理将宽度设定,高度按比例调整即可)

(三)时效

为保证准确、及时、高效地进行信息发布,信息撰写人员应在事件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稿,部门负责人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签,部门联合审签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单位分管领导须在2个工作日内签批意见。动态信息通常在每个工作日14:00前报送,重大事件随时报送。

各单位、处(室)动态信息的有效时限为2天;各地(州、市)动态信息有效时限为3天;县(市、区)动态信息有效时限为5天。逾期信息只登记任务,不列入编发范围。

五、统计考核

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电子政务室将定期通过新疆文化网投稿系统对各地(州、市)文体广新局和厅系统各单位、处(室)报送和采用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定期进行通报。年终,将按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要求对各地(州、市)文体广新局和厅系统各单位、处(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账号管理

新疆文化网投稿系统地址、账号、初始密码由文化厅办公室统一分配,请各地(州、市)文体广新局、厅系统各单位、处(室)指派至少2名信息员负责管理和使用,并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账号、密码不得随意泄漏给无关人员,如造成泄密或报送信息内容危及信息系统安全等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新疆文化网投稿系统地址、账号将随本通知一并下发,初始密码请各地(州、市)文体广新局、厅系统各单位、处(室)指定的信息员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致电0991-8808121索取,同时登记、备案本单位的信息员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用以建立文化系统信息员通讯录(新疆文化系统信息员QQ群:248120343)。

七、其他

(一)过渡时期收取信息的新浪邮箱([email protected])自11月15日起停止使用,稿件报送一律通过新疆文化网投稿系统报送。新疆文化网投稿系统地址:http://www.xjwh.gov.cn/index.php?m=member(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

(二)各县(市、区)暂不设信息直报点,相关信息请报至本地(州、市)文体广新局信息员处,经筛选、整理、审核后通过新疆文化网投稿系统报送;

(三)各地(州、市)文体广新局如有重要工作、大型活动需新疆文化网提供网络支持的,请提前与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电子政务室联系。

 

    联系人:  粟健、张  涛

    电    话:    0991-8808121

  Q      Q  :    50219009、913494165。

 

 

自治区文化厅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