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进资源类央企属地法人注册获重大进展

27.05.2015  12:22

  “4月底,中石化胜利油田在疆企业与新疆合资合作的新公司——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乌苏市注册;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与新疆合资合作的新公司——中国石油克拉玛依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克拉玛依市注册。两家新公司均已通过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为下一步实现合资合作打下良好基础。这两家公司的成立标志着自治区推进资源类央企属地法人注册获得重大进展。”5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人尚游说。

  一直以来,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资源类央企属地法人注册工作,在今年2月底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进资源类央企属地法人注册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成立两个专门小组进行“点对点”的推动,仅两个月时间,便促成了两家新公司的成立。

  为做好资源类央企属地法人注册的指导工作,《指导意见》确立了3项基本工作原则:一是重点突破,积极推进。以资源类央企在疆新设置企业实现属地法人注册为突破,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统筹推进属地法人注册;二是改革创新,便捷务实。组织和支持地方企业与资源类央企在疆分支机构协作,找准切入点和契合点,改革创新,便捷高效地推进资源类央企与地方合资合作;三是主动作为,共同发展。各地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驻疆央企积极作为,共同推进油气煤产业、资源勘探开发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实现地方、兵团和央企共同发展。《指导意见》提出3年内资源类央企基本实现地方参股、属地法人注册和党的组织关系属地管理,总结可复制的经验,进而全面实现在疆央企和疆外企业的属地法人注册。

  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处长顾华详说:“自《指导意见》下发之日起,资源类央企在疆新设置企业应进行属地法人注册,并鼓励地方企业参股。各地各部门在招商引资时,将资源类央企在本地设立企业法人或地方企业参股作为合作的前提条件,实现资源类央企落地落户,主动融入当地经济,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对现有资源类央企在疆分支机构,确定了‘注销分公司,再新设法人企业’的变更登记方式。

  尚游表示,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把支持资源类央企在疆属地法人注册,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真正实现资源开发成果更多地惠及当地、改善民生、增进民族团结,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同时有助于创新央企援疆模式,发挥央企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促进新疆产业升级和企业进步,加快新疆对外开放。

  “推进资源类央企属地法人注册的下一步工作,主要是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时间表,完成资产评估,加强支持指导,确保新公司平稳运行,在增加财税、促进就业等方面切实惠及当地。下一步将积极总结、复制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争取年内在全疆再实现几家资源类央企驻疆分支机构属地法人注册与合资合作,培育新的增长点,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顾华详说。

截至10月底新疆市场主体达223.6万户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任华、通讯员赵婷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10月底,新疆登记在册市场主体223.中国新疆网
10月疆电外送新能源电量占比超三成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陈蔷薇从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悉:10月,我区疆电外送电量为76.中国新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