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7.11.2014  11:13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付瑞雪 实习生唐媛媛报道)县级公立医院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环节。11月15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日前新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此改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目前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12个国家县级公立医院试点县将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到2015年,使县级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得到根本扭转,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对于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记者了解到,新疆要求每个县(市)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每县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水平,30万人口以上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

        同时,提出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选择诊查费、护理费等原收费标准明显偏低、又主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先进行调整试点,鼓励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把医务人员从“开大处方”、“开检查单”引导到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上来。

        为破除“以药补医”,2014年,新疆的12个县被国家列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国家给每个县投入改革资金300万元,重点用于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各级财政投入分担20%、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予以弥补占70%,医院通过加强核算、节约成本分担10%。

        列入国家试点的12个县将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其余38个自治区试点县2014年可以结合实际选择性的重点推进或完成改革任务,2015年按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推进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