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挂牌成立

06.06.2016  19:28

  (记者李杨报道)6月5日,在第43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挂牌成立。自治区党委常委哈尼巴提·沙布开和自治区副主席马敖·赛依提哈木扎共同为该中心揭牌。

  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经环境保护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核定,允许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排污权交易,是指排污单位对依法取得的排污权在指定交易平台上进行公开交易及政府通过公开交易方式出让或回购排污权的行为。

  新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因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四项污染物。

  据悉,水污染物排污权试点范围为乌鲁木齐市及伊犁河、额尔齐斯河流域范围内的所有排污单位。大气污染物排污权试点范围为国家和自治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的所有排污单位,以及其他区域火力发电行业和建有自备电厂的其他行业排污单位。

  属于试点区域和行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一律通过排污权交易方式取得相应排污权。排污单位的排污权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确认,排污权的有效期限与排污许可证期限一致,原则上每5年核定一次。环境质量未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的区域不得从其他区域购入排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