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持续深入实施就业惠民工程

10.01.2018  10:01
新疆持续深入实施就业惠民工程 今年计划城镇新增就业46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0万人次  

  新疆日报(记者李春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新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2018年持续深入实施就业惠民工程:计划城镇新增就业4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0万人次;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8%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万人,零就业家庭继续保持24小时动态为零;培训各类人员110万人次。

  记者从8日召开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8年,新疆将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突出重点群体、重点区域,以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绩效考核评估为抓手,全面促进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地生效。研究畅通劳动者社会性流动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平等就业制度。推进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新疆将实施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三年规划(2018—2020年),依托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规划和方案,拓展覆盖到南疆4地州,集中聚焦22个深度贫困县(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劳动者,通过疆内跨地区转移就业,有序扩大转移内地就业规模,转移兵团就业,就地就近转移城镇、企业、园区、“卫星工厂”“乡镇工场”就业,支持小微创业带动就业,实现3年转移就业扶贫10万人,2018年转移就业扶贫4万人,确保转移就业人员全部实现稳定就业,贫困家庭每户至少一名劳动力学习掌握一门就业技能,农村零就业贫困家庭至少一名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

  此外,新疆还将通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计划,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到基层就业、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持续开展有组织转移就业基础技能培训,扩大劳动密集型企业新招用员工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规模,推进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