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技能人才赴援疆省市培训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07.06.2016  21:53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新人社发〔2016〕58号

关于印发《新疆技能人才赴援疆省市培训 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自治区技能人才赴援疆省市培训工作,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新疆技能人才赴援疆省市培训计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地实际,会同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制定本地实施计划,于2016年6月20日前报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办公室。

联 系 人:李维俊

联系电话:0991-3689880(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新疆技能人才赴援疆省市培训计划

(2016—2020年)

为加强我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4〕5号)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企业发展需要,以培养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技能人才为目标,以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重点,每年从我区企业生产一线选派一批技能人才赴援疆省市培训,提升其生产技能和创新能力,为增强企业竞争力打好基础,进一步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从2016年到2020年,按照对口支援关系,选派2500名技能人才赴援疆省市进行针对性培训,其中:45岁以下高技能人才500名,40岁以下紧缺技能人才2000名。各援疆省市任务分配详见附表。

二、培训对象条件及培训时间

1.高技能人才推荐条件:爱国爱疆,反对分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术,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人员,主要包括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时间一般为6个月。

2.紧缺型技能人才推荐条件:爱国爱疆,反对分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专业知识和技术,具有一定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的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的人员,主要包括初级工、中级工。培训时间一般为3个月。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根据工种情况设计培训内容。高技能人才主要采取校企结合、一对一培训,紧缺型技能人才主要采取企业为主培训,具体由地州市人社部门、前方指挥部商援疆省市确定。

四、实施步骤

1.人选推荐。由企业按照培训对象条件提出推荐人选,报地州市人社部门汇总。

2.资格审查。地州市人社部门对推荐人选工种、职业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查后,统一到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政审,确定培训人员名单。

3.确定培训单位。前方指挥部协调援疆省市按照地州市人社部门提供的培训人员数量和工种,确定培训企业(院校)。

4.签订培训协议。派出企业同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报地州市人社部门备案。

5.报到。地州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培训人员乘火车(硬卧)赴援疆省市培训。

五、管理考核

1.自治区统一制定技能人才赴援疆省市培训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各地州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参加培训人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培训院校和企业的统一管理。对严重违反纪律者,一律退回原企业,责令其退还培训期间所有费用。

3.培训期满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对培训人员思想品德、政策法规学习、专业技能学习、岗位实习、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者,责令其退还培训费。

六、组织保障

1.责任分工。新疆技能人才赴援疆省市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具体组织实施,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援疆省市将培训计划列入对口援疆规划,各地州市组织、人社、援疆部门按照自治区的工作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培训计划落到实处。

2.支持政策。培训期间,培训人员享受选派企业在岗人员的同等待遇,培训后返回原工作岗位。考核合格的培训人员回疆后免费参加高一级职业技能鉴定,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

3.经费保障。培训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援疆省市共同承担。自治区负责技能人才的往返交通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用从自治区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援疆省市负责技能人才培训、食宿等费用,费用从援疆资金中列支。

附件:2016-2020年新疆技能人才赴援疆省市培训任务分配表

附件

2016-2020年新疆技能人才赴援疆省市

培训任务分配表

序号

援疆省市

对口援疆地州市县

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培训总人数

紧缺型技能人才培训人数

备注

1

江苏省

伊犁州10个县(市)

50

250

克州阿图什市、阿合奇县、乌恰县

20

65

2

辽宁省

塔城地区

30

125

3

吉林省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哈巴河县、布尔津县和吉木乃县

20

90

4

黑龙江省

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富蕴县、青河县

20

60

5

湖北省

博州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

25

80

6

福建省

昌吉州昌吉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

40

175

7

山西省

昌吉州阜康市

5

25

8

河南省

哈密市

25

80

9

湖南省

吐鲁番地区

35

150

10

河北省

巴州

30

100

11

浙江省

阿克苏地区1市8县

35

150

12

江西省

克州阿克陶县

5

20

13

上海市

喀什地区巴楚县、泽普县、叶城县、莎车县

35

160

14

广东省

喀什地区疏附县、伽师县

15

70

15

山东省

喀什地区疏勒县、英吉沙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

35

160

16

深圳市

喀什市、塔什库尔干县

10

45

17

北京市

和田市、墨玉县、和田县、洛浦县

35

100

18

天津市

和田地区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

25

75

19

安徽省

和田地区皮山县

5

20

合 计

500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