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打造丝路文化产业高地

18.08.2016  14:04

      历史上的新疆不仅是商品贸易的集散地,也是精神文化的集散地。千百年来,不同的文化在这里交相辉映、互相激荡,积淀形成了丝绸之路精神。如今,随着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加速,这种精神随时代的变化被注入新的内涵,并发扬光大。

    近两年来,新疆紧抓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这一重要的历史机遇,将文化科教中心作为传承丝绸之路精神的重要载体,以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和文化品牌,构建对外交流的新平台、新机制,全面提升新疆文化感召力、对外国际交流影响力等,促进中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树立文化品牌提升文化影响力抓住机遇,新疆正以一场场精彩的文化交流活动,一个个吸引人的文化品牌,推进文化科教中心建设。     连续举办四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使其成为展示新疆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积极承办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展现充满生机活力的大美新疆;圆满完成丝绸之路经济带相关国家媒体负责人研修班及中外媒体“60周年·走进新疆”采访活动,通过中外媒体广泛宣传新疆悠久的历史文化和辉煌的发展成就,吸引各方面资源参与核心区建设;新疆师范大学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堡国立现代语言大学签署合作建立国际教育中心协议,加大国际化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为核心区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为使千年丝绸之路文明成果闪烁出更加璀璨的光芒,近年来,我区文化工作者紧抓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历史机遇,举办各种文化交流活动,加大与各国的文化交流,努力提升新疆文化品牌影响力。     据了解,目前自治区文化厅已完成对外文化交流项目56项。仅2014年,自治区文联就组织筛选美术、摄影作品,赴澳大利亚举办“新疆风情美术摄影展览”,活动受到当地观众的一致好评。2015年,对外开放的文化交流活动更是密集不断,新疆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也更加密切。     日前,2016年度自治区“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正式启动,组织实施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积极与中亚国家开展科技合作。这项计划是2015年9月,由科技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的,自治区每年安排1000万元财政资金,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共同面对的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提供项目、人才、基地支持。该计划的启动,也将新疆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构建文化科教中心向文化发展大区转变今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文化科教中心建设提供了更明晰的方向和理论指导。     《实施意见》提出,文化科教中心是促进新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助推器。建设文化科教中心,要立足地缘优势和特殊区情,发挥“一体多元”的民族文化优势,大力推动文化创新,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大文化“引进来、走出去”力度,稳步提升文化感召力、媒体传播力、体育竞争力、国际影响力、思想凝聚力,把新疆打造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示范区、文化惠民的引领区、文化产业发展的集聚区、文艺精品创作的先行区。     依托文化资源大区和文化领域发展优势,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区正着力打造新疆国际传播中心、新疆艺术中心、新疆译制大厦、新疆中亚文化交流中心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县级文化中心、口岸城市文化交流中心为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交流设施群。     目前,这些项目正处于紧张的施工建设中,建成后将发挥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新疆文化的国际交流步伐,促进新疆文化大放光彩。     同时,围绕主导和新兴产业,我区还突出本地特色,以乌鲁木齐市为中心,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业、新闻传媒业、动漫产业、玉石产业、影视产业等主导性文化产业,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产业发展高地,推动文化产业项目“走出去”,积极弘扬中华文化。     在此基础上,自治区还将出台推动对外交流合作的利好政策,落实好文化产品出口和文化贸易服务出口资金补助、奖励、税收减免等有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艺术团体、企业和机构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     新疆是四大文明交汇之地,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科教中心的建设,未来新疆将加快实现由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发展大区转变的目标,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提供文化支撑,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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