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通两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24.09.2014  13:12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敏燕报道)从本月15日起,新疆城镇参保职工如果在陕西省或海南省工作、生活期间,因病需住院时,可以直接拿着社保卡刷卡结算了!

    9月23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15日该厅已印发《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该通知的下发意味着我区在陕西省西安市、海南省的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正式开展,定点医院包括陕西省53家医院和海南省34家医院。先行受益人群为我区城镇参保职工。

    按照规定,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使用就医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及有关先行自付比例,费用结算执行参保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我区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暂实行按项目付费的结算方式。

    我区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实行定点管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合作省份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直接结算。

    也就是说,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并在自治区确定的合作省份定点医疗机构选定5家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跨省异地就医信息系统中确认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状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

    已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可以持卡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只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合作省份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先行开展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在合作省份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的即时结算,在取得经验和条件成熟后,逐步将人员范围扩大到跨省转诊转院、异地急诊住院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