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8%以上

09.01.2015  12:5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8日在乌鲁木齐召开。新疆人社厅厅长艾尼瓦尔·依明在会上介绍,2014年全疆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8.65%,城镇实现新增就业4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7%。

  艾尼瓦尔·依明表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新疆城乡就业逆势上行,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4年稳定在85%以上,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形成长效机制。

  就业工作由高速向中高速增长转变

  过去,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是新疆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几年努力,高校毕业生每年就业率稳定在了85%以上,零就业家庭就业始终保持动态为零,形成了长效机制。现在,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成为新疆就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过去,就业总量问题的解决,主要依靠新疆经济持续多年高速增长的强力拉动。现在,在全国大环境的影响下,新疆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工业企业效益下滑,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第三产业增长乏力,财政收支压力加大,农民持续增收制约增多,就业工作也面临着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的转变,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的关系也在发生新的变化。

  艾尼瓦尔·依明指出,虽然新常态下随着重点就业群体的变化和经济增速下调,不可避免地要承受一定的就业压力。但从积极的角度看,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发展纺织服装产业、“短平快”项目以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重点行业发展的机遇,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大为提高,将为城乡劳动者稳定就业提供广阔的空间。

  增强就业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

  2014年9月至12月,新疆启动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计划,全力以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有就业愿望和服务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公共就业服务,并对他们接受服务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记录。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好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并重点抓好“五个落实”,即对到企业就业的落实社保补贴;对自主创业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落实职业技能补贴;对参加就业见习的,落实基本生活补助;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

  坚持就业第一、增强就业能力,实施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管理服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促进就业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一系列举措,完善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

  大力推行以订单、定岗、定向为主要方式的职业培训,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围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微企业、地方民族特色企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企业吸纳就业专项行动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推动劳动者到企业集中规范就业。

  促进少数民族就业转移富余劳动力

  针对农村少数民族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和青壮年富余劳动力开展“语言+技能”培训,实现少数民族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和农村少数民族劳动力国家通用语言、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有计划、有组织转移农村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到内地相关企业就业,为新疆产业发展培养技术骨干和基层管理人员。

  对青壮年农业富余劳动力,组织其参加“短平快”项目,在本地城镇或二、三产业实现转移就业;对年龄偏大的农业富余劳动力,组织引导其参加农田水利、富民安居、乡村道路、生态环境、小城镇建设、摘棉花等短期季节性劳务创收。

  对农牧区少数民族女性富余劳动力,开展纺织、家政、缝纫、编织、刺绣等专项职业培训,依托少数民族传统手工技艺,发展新疆特色劳务,增加家庭收入。加大以乡(镇)为单位的有组织、成建制转移力度,鼓励夫妻式家庭到内地就业。从2015年起用3年的时间,将新疆有组织到内地就业的少数民族劳动力人数提高和稳定在5万人左右。

  据悉,2015年,新疆计划新增城镇就业4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万人,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为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00万人(次)。培训各类人员100万人(次)。 (徐蒙实习生李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