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机场改扩建工程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

09.02.2015  20:17

 

1. 招标条件

新疆库尔勒机场改扩建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1245号及民航新疆管理局新管局发【2014】129号文批准,项目法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中央预算内资金、民航基金和自治区政府财政资金共同筹资,招标人为新疆库尔勒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库尔勒机场。

2.2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主要施工内容为:

1). 扩建站坪及新建联络道区域的滑行道边灯、跑道警戒灯及其管线;
2).滑行引导标记牌、机位号码标记牌系统及其管线;
3).扩建站坪区域的泛光照明系统及其管线;
4).航向台供电电缆改造;
  2.3建设工期: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完工,总工期184日历天。

2.4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任本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专业),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内(2012年1月起)应具有4D及4D以上机场助航灯光及站坪供电工程业绩。

  3.5近3年内(2012年1月起),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 于2015年2月1 0 日至2015年2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老安检楼四楼406室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4.2报名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业绩证明(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4.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信息网、新疆建设网)三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库尔勒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人地址: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老安检楼一楼

招标人联系人:娄顶天

联系电话:0991-3806451

招标代理: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 

联系人:姚海燕  李璐

电话/传真:0991-3806544  1363993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