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实施医疗兜底工程 二次补助困难群体

27.02.2015  16:03

2015年,新疆将为全疆230万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体做好医疗兜底保障,这也是2015年新疆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之一。

医疗兜底”工程,就是针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在遭遇重大疾病后,除了医疗报销以外,给予二次医疗费用补助。

据了解,2006年,新疆在27个县市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2007年在全疆铺开。

为最大程度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从2010年开始,新疆每年都将城乡医疗救助列为重点民生工程。当年,除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进行医疗救助外,全疆还扩大了医疗救助人群。2013年,新疆又将患有白血病、宫颈癌、乳腺癌等20种疾病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

新疆民政厅社会救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疆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出台后,全疆年均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230万人,每年还有近11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大量临时救助对象及时得到救助。

2014年,新疆筹集资金6.68亿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保参合,并积极实施二次救助。(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