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对钢铁等10个重点行业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 

16.09.2017  13:09

人民网乌鲁木齐9月16日电(杨睿)日前,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获悉,新疆环境监察总队根据达标排放评估结果,将对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电解铝、棉浆粕等10个重点行业企业采取差别化日常环境监管措施。

截至目前,新疆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共检查10个重点行业企业352家次,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36家,并依法对违法企业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据自治区环保厅工作人员介绍,新疆环境监察总队对不达标企业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抽查比例;对稳定达标排放的守法企业,适当减少了检查频次,从而维护和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新疆环境监察总队将继续组织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加大对10个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全面清理不达标企业,确保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责编:韩成玺(实习)、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