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家暴新特点 冷暴力最突出

07.08.2015  13:37

    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张冬梅报道)新疆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杨富强表示,近年来,家庭暴力呈现出来的一大新特点就是“冷暴力”。“以前家暴更多表现在武力方面,而现在冷暴力更突出”。

    冷暴力是通过拒绝交流,态度冷淡、冷漠,暗示威胁,语言攻击,经济和性方面的控制等方式,用精神折磨摧残对方,给家庭成员产生巨大心理压力。长期冷暴力的伤害程度甚至要高于身体暴力。

    几天前,32岁的王芳(化名)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求助,称“丈夫不但连着几个月不和自己说话,视自己为隐形人。要么一说话就是冷嘲热讽,几天不回家也不说去了哪里,也不提出离婚”。

    这种精神上的虐待让王芳痛苦不堪,想要摆脱这种冰冷的对峙却又找不到方向,因为丈夫根本不会对她有任何回应。至今,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她仍独自忍受这种难言的“”。

    “对于常见的冷暴力,目前还很难通过法律手段直接处理,原因包括举证难、法律规定欠缺等,有时候往往只能通过离婚来解决。”新疆广翼律师事务所主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理事赖新刚说。

    另外,经济控制等精神折磨也同样让受害者,尤其是女性备受煎熬,它也是家暴的表现。

    经济控制是指掌控家庭收入的一方,不给对方合理的经济支出必需的钱款,特别是对于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主妇,经济控制会造成生活困难,继而造成严重的身心压力,算是广义上的家庭暴力。

    马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痛苦,她的丈夫每月只给她很少的生活费,并且要求她把每一笔支出都要记账,给马女士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

    “其实依照法律,不论男方收入还是女方收入,都算是家庭共同收入,男女双方都拥有同等的支配权。”赖新刚说。

    “但是在所有涉及家暴的离婚案中,绝大部分都无法取证,致使被告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很难认定。”赖新刚说,主要是由于传统观念原因,绝大多数当事人不愿意声张,或是根本没有取证意识,最终造成取证难。

    赖新刚说,在受到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应当注意人证、物证、鉴定结论的收集和保存,以备将来在追究对方责任或者诉讼时获取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