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行营运货车车检“三检合一”

04.04.2019  15:50

  新疆网讯(记者 郭玲)自治区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行营运货车“三检合一”,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

  记者昨日了解到,自治区发改委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厅、交通厅、生态环境厅印发文件明确,自治区营运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三检合一”收费标准,并完善了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收费政策。

  自4月1日起,自治区营运货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最高收费标准按每车每次350元(小型车)、420元(中型车)、500元(大型车)标准执行。各地(州、市)可在此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20%范围内确定当地的“三检合一”收费标准。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不进行综合性能检测,每车每次“三检合一”收费为280元。“三检合一”中货运车辆年审喷号、调修、调灯光、照相、拓号、复印时不再收费,所需更换的材料费用按实际成本计收。

  营运货车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排放检验统一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检验周期,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实行统一检验检测周期的,以该车辆的安检周期时间为准。

  “三检合一”全面推广后使得原来的三次检测、三次缴费、三次盖章,合并简化为一次,切实有效地节省了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时间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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