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5万人

24.01.2018  02:00
   原标题:275万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5万人次     新疆日报(记者李春霞)2017年,新疆多渠道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5万人次。这是记者从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了解到的。

  2017年,新疆大力实施就业惠民工程,启动“政策落实年”活动,统筹实施城乡大就业,就业扶持政策继续从城镇就业向农村就业延伸、从城镇劳动者向农村劳动者延伸,形成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全区转移就业总数、就地就近就业人数和转移内地企业就业人数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2017年,新疆实施喀什、和田地区3年10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规划,4.7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2017年,新疆拓展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新空间,因地制宜推行“卫星工厂”“民生坊”吸纳就业,扶持农村劳务合作组织带动就业,支持农业经济组织发展扩大就业,推动产业(工业)园区稳定就业,鼓励发展小微企业自主创业,组织短期季节性务工,让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新疆以就业为导向健全统筹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通过开展农村劳动力有针对性培训,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使用新疆籍劳动力61.8万人次,其中南疆四地州31.56万人次。

  据悉,2018年,新疆将深入推进就业惠民工程,实施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三年规划(2018—2020年),集中聚焦22个深度贫困县(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实现3年转移就业扶贫10万人,2018年转移就业扶贫4万人,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实现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