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新疆天然林保护工程转型发展现场会的通知
新林传发〔2015〕163号
伊犁州、昌吉州、巴州、博州、克州林业局,塔城、阿克苏、喀什、阿泰勒地区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新疆农业大学、林科院、林业规划院:
为进一步作好新时期我区天保工程各项工作,总结、交流天保工程二期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督促各级天保实施单位提高认识、转变思想、创新工作,决定在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局召开新疆天然林保护工程转型发展现场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现场会将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局哈日图热格、哈夏林管局,观摩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在天保工程建设中,森林资源管护、所站建设、后备资源培育、产业发展、棚户区建设、森林旅游等方面的实际案例,在总结交流取得的成效,研究分析新疆天然林保护工程转型发展中面临的机遇、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部署下阶段工作,推动我区民生林业、生态林业再上新台阶。
二、会议时间、地点
现场会定于2015年10月14日至17日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召开,14日在博乐市博尔塔拉宾馆报到。
三、参会人员
(一)天保工程各县级实施单位主管领导1人,工程管理科室负责人各1人。
(二)天保工程区各地州林业局主管领导1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各1人;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主要领导1人,计划财务、天保工程、产业处(室)负责人各一名。新疆林业规划院计算机站、林科院生态所等科技支撑项目负责人各1人。
(三)林业厅政治部、计财处、资源处、造林处、劳动处、护林办、种苗总站、公益林、质检站、宣传信息中心、天保办等处室负责人各1人。
四、其他事项
请各地州级单位汇总参加会议人员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传真或电子版发至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保中心。会议不安排其它人员食宿。
10月14日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宾馆报到,15日早9点30分(北京时间)集体乘车出发。
报名联系人: 乌 兰 手机:18129099953
布金花 手机:18189099913
传真:0909—2313630
附件:新疆天然林保护工程现场会报名回执表
自治区林业厅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