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 民生建设“高速奔跑”

10.12.2014  10:42

近来,新闻媒体报道:在全国各省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中,新疆、青海、贵州、江西、辽宁、湖南、湖北、重庆、四川、安徽、陕西、吉林等12个省市区的增幅超过了全国水平,其中新疆增幅最高,达到10.5%。这是一则令人欣喜的消息,它不仅意味着新疆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幅跑赢了CPI、跑赢了GDP,更是新疆民生建设飞速发展的又一明证。

群众收入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群众生活水平,更关系到广大群众是否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切实增加群众收入,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将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报酬增长和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实效分配中的比重。因此,党中央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加群众收入。

自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贯彻“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执政理念,连续五年开展民生建设年活动,新疆民生建设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奔跑期”,各项民生建设工程在天山南北如火如荼地开展,这一时期成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之一,也是全疆各族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新疆各族人民的收入水平也不断提升。

前三季度,除了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全国之首外,新疆的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也位居全国第二。在经济上行压力加大的大背景下,新疆能取得如此傲人的成绩,实属不易。

今年,新疆实施了25类150项重点民生工程,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启动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促进百万人就业等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扩大就业机会,增加就业岗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公益性岗位工资,部分企业提高了工资;新疆小微企业减负力度加大,居民服务行业、小微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收益增加,直接带动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新疆提高了企业离退休金、“五七工”收入,各地加大社会救济和补助力度……这些都直接带动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党中央确定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是: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着眼点和着力点,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契机,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为目的,走具有中国特色、新疆特色的科学发展道路。因此,坚持把发展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惠及当地上、落实到增进团结上,坚定不移地推进“五化”,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是我们的必然选择,其中民生建设依然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我们要紧紧围绕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推进民生建设,让新疆各族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和谐。

在为新疆民生建设取得的成就自豪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新疆民生建设事业任重道远,新疆民生建设的整体水平仍需大幅提升,新疆民生建设的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在民生建设的“赛跑”中,新疆不仅要当跑得最快的,更要一刻不停地向前奔跑。(任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