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10.10.2014  15:07
  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0.6张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英春报道)“新建的社会福利园区有餐厅、棋牌室、健身房、图书室、演艺厅和康复训练室,样样都齐备,在这儿吃得好、住得好,病了有人管,在这儿生活我们很开心!”9月30日,住在新疆玛纳斯县社会福利园区的老人刘西明在电话里告诉记者。

        和玛纳斯县一样,近年来,新疆许多地方都投入大量资金兴建养老服务机构,出台优惠政策力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都能像刘西明老人一样在养老机构享受贴心的养老服务。

        据了解,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早在2010年底,全疆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就达到了223万人,占总人口的10.42%,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面对来势迅猛的银发潮,自治区连续4年把“养老爱老工程”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加以实施,民政厅也把养老服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了老年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力度。

        解决高龄、空巢、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的养老问题是当务之急。为让这部分老年人老有所养,自治区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养老机构。据自治区民政厅统计,4年来,自治区累计投入32.29亿元资助各地建设了504所养老机构。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乌鲁木齐为中心,以地州为重点,辐射县市,惠及乡镇,具有示范功能的养老机构网络。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也是老人集中居住的地方。为让老人实现居家养老,自治区重点发展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目前,能够提供日间照料、托老服务的社区达到了184个。

        73岁的胡嫦云是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八家户村独居老人,今年6月村里建成了幸福互助院,他和村里的老人天天都去幸福互助院打牌聊天,日子过得比以前舒心多了。据《新疆老龄事业统计资料(2013年度)》显示,到2013年底,我区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口达到132.77万人。为了让胡嫦云这样的农村老人养老不再难,从2012年开始,自治区大力推进农村幸福互助院建设,截至目前,我区已建成829所农村幸福互助院,越来越多的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在农村幸福互助院里过上了幸福的老年生活。

        农村五保老人是需要关心的群体。为让五保老人实现老有所养,2010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力实施“农村敬老爱老”工程,累计投入资金2.3亿元,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234所,床位数由15366张增加到20390张,在全区形成了以县中心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为核心,以乡镇敬老院为辅助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网络。

        此外,新疆各县(市)充分利用全国19省市对口援疆和本级政府投入,重点打造社会福利园区,形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规范的老年人长期照料网络;各地还积极出台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和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事业。

        “这几年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可谓风生水起。”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莫涓自豪地总结说,截至2014年6月,我区共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1726个(所),床位数52183张,较2009年(8409张)增加43774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由2009年的7.84 张增长到20.6张,新疆已经初步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